福建:新交规实施首个工作日 泉州车辆见校车主动避让

3389 2013-01-05

    昨日,是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首个工作日。新交规中,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车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昨日,记者就新交规实施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辆校车上路的情况,进行走访观察。记者发现,避让校车的现象较普遍。

    昨日下午4时20分许,正值学校学生放学回家的高峰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上,一辆从实验学校开出的“大鼻子”校车正在路上行驶。当该校车到站停车时,车门一开,校车右侧的停车指示标志自动打开。此时,从旁经过的车辆均放慢速度行驶,并有1辆轿车,停在校车后面等候。

    记者发现,校车停靠车道后方的车辆,基本有停车避让。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虽未停车,但均减速慢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真的有车辆给我避让,”校车司机宋先生说,“不仅是现在,元旦前就有一辆货车停在我后面耐心等着”。

    昨日下午4时40分,记者在实验学校门口看到,4辆校车停在门口不远处,等待接送学生回家。接孩子的家长,均将车停在门口对面,以免影响校车通行。

    记者发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3名民警,正在维持秩序。据王警官介绍,由于该校学生较多,并且是开发区校车的起始点,每天均有2名民警在周围进行巡逻,“现在都以劝导为主,一般堵住校车通行的家长,都是无心之过,大家也会配合”。

    昨日,记者从丰泽、鲤城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两个辖区内,只有鲤城有2个幼儿园,各有1辆合格校车。据介绍,有部分学校校车,手续还未齐全,不可上路行驶。

    新交规增14项涉校车记分

    新交规中,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车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其中,对不避让校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200元的罚款、记6分的处罚。新规在严律其他车辆行驶的同时,也对校车自身的安全行驶更加严厉规范。即使校车在道路上通行享有特别的优先权利,但是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目前,国标校车都要按照审核的路线行驶,如果遇到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大交通事故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形,校车可以改变线路行驶。其他情况下,如果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的路线行驶,驾驶人将被处200元罚款、记2分。校车驾驶人如果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驾驶校车违反规定随意上下车的,均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除了在道路上行驶作了明确规定之外,校车在加油站加油也有讲究,运载学生的校车不得到加油站加油,校车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否则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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