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严查黑校车确保校车安全

1645 2013-01-26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和提供校车服务客运企业的排查和监管,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运载学生;坚决取缔“黑校车”, 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通知》要求,须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责任前置追究和倒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且发生严重学生上下学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