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高速事故 货物超长防护装置深埋车尾

2336 2014-01-14

我国虽然明文规定,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大型货车必须有符合标准的侧、后防护装置,以减少追尾时对后面小轿车和司机的危害,但道路上仍存在不少货车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这类车一旦被小车追尾,往往会加重事故损失和对小车及其司机的危害。

25%高速事故 货物超长防护装置深埋车尾

经交警测量,货车集装箱超出防护装置270cm

据统计,去年江西省高速共发生2671起行进间尾随碰撞事故,而其中约25%的事故系货车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造成,导致事故损失加重。春运临近,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郁耀平再次重申,全省公安交警要加大对大货车侧、后防护装置的监管力度,把好审验关,杜绝“问题车”上路。

《新法制报·交通周刊》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超长集装箱致安全防护装置“躲”进车底,租用保险杠应付年检关,安全防护装置仍在被司机小视。交警部门提醒:车主不要私自安装防护装置,要到正规厂家安装有合格证的防护装置。此外,如果没有按规定安装的车子,交警部门一旦查获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  案例:集装箱超长防护装置失效

车不但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而且加长的铁板及悬挂在车后的一块铁皮号牌,不仅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还可能成为利器,一旦发生小车追尾事故,将加重事故的危害程度。

我国明文规定,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大型货车必须有符合标准的侧、后防护装置,并多年连续上“紧箍咒”。虽然现在大型货车不安装防护装置“裸奔”的现象相比以前改善了许多,而且现在新车出厂也都配置有安全防护装置。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这样一个突出现象:不少货车由于货物加长或者集装箱超长,安全防护装置被深深地“埋进”车尾,完全失去安全防撞功能。

2013年11月10日晚9时许,一辆货车为了多拉货物竟私自加装木板,拉了一车货物行驶在抚吉高速公路上,当车辆行至乌江收费站时,被高速交警拦下,隐患被消除。交警称,这类车是典型的私自加长车身,导致的后果就是车身不稳,防撞栏不起作用。

2014年1月7日在抚吉高速公路吉水南收费站,一辆运输商品车的特殊结构半挂车被拦下。据交警介绍,这车不但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而且加长的铁板及悬挂在车后的一块铁皮号牌,不仅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还可能成为利器,一旦发生小车追尾事故,将加重事故的危害程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十二大队民警胡景峰告诉记者,集装箱超长或货物装载超长这类现象比较突出,不但会导致安全防护装置起不了作用,而且对车辆的性能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一般遇到这类现象,交警会依据相关法规处罚100元,并记1分。可解体的货物让其整改,消除隐患上路;不可解体的货物,交警将在其超长部分设置警示标识。

●  整治:大货车防护装置安装问题不少

有的只是一条窄窄的横梁,有的在尾部挂一块摇摇晃晃的铁皮;还有的货车后防护栏则安装的太高,有的防护装置可能是遭到撞击已经扭曲变形。1月8日晚间,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内停着不少过夜的大型载货汽车。记者在停车场内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安装防护装置的货车并不多见,大部分货车从外观上看都安装了防护装置。

但是形态各有不同,在已经安装了防护装置的大货车中,有的只是一条窄窄的横梁,有的在尾部挂一块摇摇晃晃的铁皮;还有的货车后防护栏则安装得太高,有的防护装置可能是遭到撞击已经扭曲变形。当然其中也不乏有集装箱超长的,导致安全防护装置“深埋”货车尾部,防护装置形同虚设。

1月9日上午,在南昌昌西南收费站,高速交警对货车安装防护装置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记者随警进行了采访。一辆车牌号为“赣C3830挂”的大型货车被交警拦下,从外形上看虽然在车子后、侧位置都安装了安全防护装置,可是当交警拿出标尺进行测量时,问题就出来了。按照规定,后防护装置离地高度不大于55cm,可是该车的后防护装置达到60cm,安装明显不规范。后对行驶证进行例行检查时,却发现该车属于未年检上路。

紧接着一辆车牌号为赣A07288的天然气运输车因未安装防护装置被拦下。“没有安装防护装置怎么通过年检呢?”记者问。“我不知道,才开了三个月。”司机龚某颇有理由地回应道。

这车的问题还未处理完,一辆车牌号为“赣LF504挂”的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车辆加装了一个超长的集装箱,后防护装置深入车底部,不低头还看不见。经交警测量,以后防护装置位置为准,集装箱超出它约270厘米。“若发生小车追尾事故,车子完全可以钻入车底,防护装置一点作用都起不到。”交警解释道。

●  年检:未安装防护装置难过审验关

在车辆登记和年检过程中,总质量在3500kg以上的货车以及挂车,必须按国家规定在两侧和尾部安装防护装置,否则无法通过年审。

采访中,记者发现,只要是被交警拦下的大型货车,涉及安全防护装置问题还真不少。“主要突出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后防护装置被损坏后未及时修护,有些断裂,嵌着不牢;二是货物超长或集装箱超长,防护装置‘埋’进车尾;三是一些重型货车(比如后八轮)压根就没安装防护装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第三大队李涛勇总结道。

为了降低小车与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损失,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措施,要求对大货车以及挂车的侧面和尾部设置全方位的防护装置。早在1994年就颁布了《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GB11567.2-1994)》,2001年又在原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施行了《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GB11567.2-2001)》,2004年出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等。

按照这些强制标准要求,对于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尺寸,以及应该达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车辆科一梁姓民警告诉记者,一般在大型货车登记、年检过程中,后、侧安全防护装置他们把好三个数字关:离地高度55厘米以下;离轮胎间距30厘米以内;防护装置本身宽度10厘米。在车辆登记和年检过程中,总质量在3500kg以上的货车以及挂车,必须按国家规定在两侧和尾部安装防护装置,否则无法通过年审。“旧车的防护装置容易出现一些安装不合格的问题,但是新车一般都能满足这三个条件。”

●  调查:租用保险杠应付年检

有些货车去年检时,也存在防护装置不完善、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这样的话,代办车辆年检人员会提供保险杠的租赁服务既然每年年审都会严格把关,为何还存在这么多的不规范货车疾驰在路上,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患杀手呢?

记者通过采访才发现这其中另有隐情。一位提供代办车辆年检业务的老板告诉记者,车辆审验时防护装置是肯定要完善才能够过年检关,但是有些货车去年检时,也存在防护装置不完善、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这样的话他们会提供保险杠的租赁服务,一般只需付30元的租用费。待年检过关后,车主再将其拆卸下归还。

另外,大多数汽车修理店都能够安装防护装置,焊接起来不难。目前的现状都是车主自行到汽车修理店去焊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管处民警徐后昌透露,大型货车在年检时,如果是集装箱加长的,影响到防护装置的正确安装,车主一般会将加长部分去掉,将车恢复到原貌,通过年检后又继续加长。车主小视安全防护装置,将货车加长一般都是为了多拉快跑,减少运营成本。

●  法规:不安装防护装置上路罚款200元

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可处200元罚款有数据显示,2013年江西省高速公路共发生2671起行进间尾随碰撞事故。“在这些事故中,约25%的事故损失加重系货车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导致。”徐后昌如是说道。

2014年春运临近,为了减少“问题车”上路,将交通事故的损失程度降到最低,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郁耀平再次重申,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国标要求开展车辆查验、检测工作,加强路面查纠力度,及时发现、纠正货车、挂车不安装或安装不符合国标的防护装置的违法行为。对所安装的防护装置存在破损、脱落、材质薄弱,安装高度太高、不具吸能、无法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国标的装置。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可处200元罚款。(作者:徐加雷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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